巴南区规划展示厅布展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巴南区规划展示厅布展工程已由巴南发改委以巴南发改发【2013】55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资金性质为全部国有。招标人为重庆市规划局巴南区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布展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建设项目概况:巴南规划展厅布展面积约1350平方米,项目投资估算约1000万元。 (3)招标范围:巴南规划展厅方案图内的墙面展墙布展、灯光、多媒体设备采购、多媒体内容制作、软件、模型制作、图文设计等布展优化设计和施工,因布展而需要进行的装修改造包含在招标范围内。不包含消防改造、空调改造。 (4) 施工总工期:70日历天,正式开工时间以监理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5) 免费维保期: 1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3.2 投标人若为重庆市内企业,须具有重庆会展行业协会颁发的展览展示工程A级资质;投标人若为重庆市外企业,则须具有省(直辖市)级及以上会展行业协会颁发的相当于“重庆会展行业协会颁发的展览展示工程A级资质”的资质; 3.3 投标人须具有一项800万元以上的永久或半永久展陈业绩。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工程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10月22日起登录“重庆市巴南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网(www.bnzw.gov.cn)”查看公告,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等资料。 4.2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市巴南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网(www.bnzw.gov.cn)”上关于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3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每份,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由招标代理机构收取,售后不退。未支付招标文件制作费用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4.4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请在2013年10月24日12时前在“重庆市巴南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网(www.bnzw.gov.cn)”上“网上投标-工程质疑”专栏提出疑问,超过此时间规定,招标人不再受理投标疑问。 5 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及地点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2013年11月11日9:30-10:00点,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应当拒收。 5.2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3年11月11日10:00(北京时间)。 5.3投标和开标地点:重庆市巴南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巴南区渝南大道200号)。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www.cqzb.gov.cn)和重庆市巴南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网(www.bnzw.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2013年10月22日 |